2009年台北武術節-全球華人傳統武術交流大賽


競賽規程


一、時間、地點


比賽時間:20091127日 —1129(六、日)


比賽地點:台北小巨蛋(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2)


二、指導單位:


    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教育部、外交部、行政院大陸委員會


三、依據辦理:


    依據台北市政府 北市體處競字第09800012100


    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體委國字第09800108232


四、主辦單位:


台北市政府


五、承辦單位


   台灣武藝文化研究協會、福建省武術院、社團法人台灣光彩促進會武術委員會


六、協辦單位


不 一武藝團、中華台北螳螂拳協會、中華台北尹式八卦掌協會、中國文化大學國術系、中華台北食鶴拳協會、中觀陳氏太極拳協會、中華太極形意八卦養炁協會、中華 武道研究發展協會、太極禪武學社、雲林縣太極拳協會、雲林縣國術會、雲林縣西螺勤習堂、嶺南弘武館、雲林縣太極拳協會、雲林縣國術會、雲林縣西螺勤習堂、 正修科技大學、台灣體育大學、台灣大學、台大醫院、台灣傳統導引養生功法協會、台灣獅頭旺民俗技藝發展協會、台南市太極拳協會、台北太乙門、台中市國術委 員會、台灣拳頭會、台南後旦宋江陣、台南羅漢鶴拳研究會、台南 二甲 太祖拳頭會、台南縣 七甲 永春拳會、台南市億載太極拳社、台中縣二高白鶴拳協會、台中市上安武術團、台中市武術散打搏擊協會、嶺南弘武館、念塵武學研究會、長榮大學、南投縣宇涵太 極拳協會、高雄市中華武術研究會、高雄縣李派太極拳研究會、高雄市陳氏世傳太極拳協會、新竹縣錦園八卦掌研究會、彰化縣威震武館…等。(以上依筆劃順序排列)


七、競賽項目


() 單練項目:


1、拳術。


2、器械。


3、對練。


()、團練項目:


1、拳術。


2、器械。


注:同類拳種、器械集中編組。


八、參賽辦法


(一)各界人士、各武術團體均可報名參賽。
(二)參賽隊可報領隊1人,教練1-2人,運動員男女不限,參賽運動員達16人以上的代表隊可免交專職(不兼運動員)的領隊、教練各1人的報名費。16人以上的團隊可報隨隊裁判(裁判級別在國家級及以上)1人,經大賽組委會確認後作為大賽正式聘用裁判(隨隊裁判員不能兼領隊、教練和運動員)。
(三)所有運動員報名參賽的項目類型不限,單練項目一人最多報名三項。集體項目須達5人以上(含5人),可以配音樂。
(四)套路項目的參賽運動員按性別和年齡分組。對練、集體項目可跨年齡組,以參賽者平均年齡為準分組。


九、競賽辦法


(一)比賽項目
套路比賽(見附件一)。
(二)比賽時間
1、單練項目:2分鐘以內
2、太極拳:6分鐘以內(到5分鐘時裁判鳴哨示意)
3、太極器械、木蘭拳、木蘭器械:4分鐘以內(到3分鐘時裁判鳴哨示意)
4、對練項目:2分鐘以內(不分男、女組別錄取名次)
5、團練項目:限6人以上,6分鐘以內(可以配樂)
6健身氣功類展示:6分鐘以內。
注:單練、對練專案超出規定時間達2秒者,扣0.1分,依次類推;太極拳類、木蘭拳類、團練項目超出規定時間達5秒者,扣0.1分,依次類推。


7、本次比賽採用由中國武術協會2006年研究制定的《傳統武術套路競賽辦法》。


十、名次錄取


1、各單項按年齡組和男、女分別錄取金獎、銀獎(按20%比例錄取)和銅獎(按30%比例錄取),以及優秀獎。以上錄取比例均按照實際參賽人數錄取。


台灣地區參賽者,另依實際得分數頒發名次獎狀,以供敘獎之用。


2、本次比賽設技術風格獎(個人),由大會裁判組推選。


十一、參賽費用


()報名費: 1500元(含一項比賽套路)。


()項目費
1. 單練套路:1000/項。(拳術及器械)
2. 對練套路:1000/項。(拳術及器械)


3. 團練:500/位。


十二、報名、報到


(一)報名時間:1027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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